灣區跨境流通更廣更易 數據安全立法須細緻到位
香港與大灣區數據互聯互通,為港帶來便利。政府去年簽署《粵港澳大灣區(內地、香港)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》,簡化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與本港跨境數據流通的程序。有關措施在金融、醫療界等已有成功案例,上月更擴展至所有行業,教育、文化藝術、新質生產力等界別亦有望受惠。有數據專家指,本港需注意保護「數據產權」及數據分級分類等問題,建議參考內地嚴謹的法規,建立法律框架,加快訂立數據安全法。數碼經濟正成為香港發展的新主體,有律師建議當局推動身份互認,全方位促進高質量的跨境發展,助力融入國家發展大局。
與大灣區數據互聯互通,為本港帶來多方面的便利與效益。去年,本港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署《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》,其後再簽訂《粵港澳大灣區(內地、香港)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》,簡化涉及9個內地城市與本港之間就內地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合規安排,免除跨境轉移個人信息的數量限制,以及簡化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等。教育文化藝術等更多界別受惠